公共场所卫生
公共场所取得卫生许可证自,天津集中空调卫生,必须提供卫生。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天津集中空调卫生费用,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卫生许可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的证明;
3。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地址定位、规划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或评价;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查或者评价。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项目:
业务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2006年)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年)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2006年)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2006年)
评价标准:1、《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 2、《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3、《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4、《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6、《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7、《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19968、《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9、《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及延续需提供:
1、《卫生许可证复验申请表》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
4、原卫生行政部门核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5、具有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或评价合格原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或者评价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