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监测,对象和项目指标:
食(饮)具消毒监测: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其他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教室环境卫生:
人均面积:教室人均面积(m2/人)
课桌椅:课桌分配符合率(%)、课椅分配符合率(%)
黑板:尺寸(m)、反射比、黑板面无破损
教室采光: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后(侧)墙反射比
教室照明:课桌面平均照度,(lx)、课桌面照度均匀度、黑板平均照度(lx)、黑板照度均匀度、灯桌间距(m)、控照式灯具、垂直黑板、黑板灯、教室内照明功率密度(W/m2)
微小气候:温度,℃
噪声:噪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dB(A)
生活环境卫生:
学校厕所:厕所蹲位与小便槽评价
学生宿舍
公共场所卫生:
公共浴池:室温、二氧化碳、、照度、水温、浊度
游泳场所:pH、浑浊度、尿素、游离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
体育馆: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
图书馆: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数、噪声、台面照度
公共卫生服务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列出七类28种公共场所: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象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办理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三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价格,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十一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司,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十九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能力的,可以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