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中央空调验收应提交卫生学评价
近年来,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些建筑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和建设不合理,天津卫生机构,新风口紧邻排风口、冷却(cooling)塔、垃圾房等源;有些空调冷凝水管直接接入下水管引起室内异味;有些建筑没有设计新风系统;有些风管在制作时用木材等做内衬框架,天津卫生,长期使用后成为微生物生长营养基质。
为避免设计、施工缺陷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造成卫生安全隐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制度,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进行设计,并使用符合产品质量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施。同时规定,建设单位在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提交的材料中,天津卫生价格,需要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的网站内容。通过第三方卫生学评价前期介入及时发现问题(Emerson),从源头上把关,避免因设计、施工遗留的缺陷引起卫生安全隐患。
意义:保证公共场所卫生,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法规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6修订);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令*80号)。标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9670-1996;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 18204。业务范围:
(一)住宿场所:包括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沐浴场所: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
(三)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美容店(不含美容含美甲店);
(四)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等;
(五)体育场所:游泳场(馆)、健身室等;
(六)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七)购物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
(八)公共交通等候场所: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
公共场所卫生是指“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
服务范围:
宾馆、餐厅、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酒吧、茶座、游艺厅、舞厅、咖啡厅、游泳馆、公共浴室、足浴、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商场、书店、候诊(车、机)室等。
项目:
温度、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苯、、二、、电磁辐射、紫外线辐射、氡、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总数、嗜肺军团菌、照度、噪声、大肠菌群、金黄色、细菌总数、氨、霉菌、酵母菌、新风量、臭氧、余氯、尿素、水温度、透明度、浊度等等。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项目:
嗜肺军团菌、新风量、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表面积尘量、表面微生物等。
法律、法规、方法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理发店、美容院、足浴等各个场所的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