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保证公共场所卫生,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法规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6修订);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令*80号)。标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9670-1996;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 18204。业务范围:
(一)住宿场所:包括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沐浴场所: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
(三)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美容店(不含美容含美甲店);
(四)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等;
(五)体育场所:游泳场(馆)、健身室等;
(六)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七)购物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
(八)公共交通等候场所: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对本辖区现行集中空调卫生监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检查和清理,纠正已废止管理规定、规范或与现行不一致的标准。
《通知》指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集中空调至少一次,天津卫生费用,发现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天津卫生,应及时整改,保证集中空调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承担集中空调卫生的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项目、指标、要求开展,天津卫生公司,不得扩大范围、增加费用;对不具备风管、开放式冷却塔等设备和部件的空调设施,天津卫生,不得进行相关项目的。
《通知》要求,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相关卫生监管依据、卫生等方面情况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组织开展集中空调卫生监督业务培训。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空调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空调系统新风量、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表面微生物、空调系统净化消毒
公共用品用具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真菌总数、溶血性链球菌等
游泳池水质
池水温度、池水透明度、pH、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三卤、有毒物质、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